深圳偵探社職業(yè)合法性及行業(yè)前景分析?
發(fā)布日期:2021-05-17 14:22:02 瀏覽次數(shù):833
有人問深圳私家調查柯南中毛利在日本可以說是家喻戶曉。大叔出現(xiàn)基本都有飯思出現(xiàn)。是不是在日本偵探這個職業(yè)普遍且受尊敬?
在一些主要國家中,偵探是否普遍存在?他們在主要調查些什么事?在他們調查事件的過程中是否有規(guī)章制度及國家機關的認證?
現(xiàn)實生活中,有類似的圈中聞名的名偵探存在否?有沒有偵探圈?有沒有類似于四大的頂級偵探事務所存在?偵探這個行業(yè)在現(xiàn)實生活中發(fā)展
想問一下相關的愛好者,現(xiàn)實中是否有類似于柯南,福爾摩斯,少年包青天,神探狄仁杰以及大宋提刑官宋慈等這種逆天的專家級高手存在(大川端那種不算)?
深圳偵探社答案是:因為那是在日本,而你是在中國!
日本的法律體系是一個比較亂倫的東西,為什么呢?日本是成文法國家,從這個意義上來看,它是一個典型的大陸法系國家,但是二戰(zhàn)后,作為一個戰(zhàn)敗國,被閹割的不僅僅是它的武裝力量,還包括它所固有的法律體系。
所以日本戰(zhàn)后上到憲法,下到刑事訴訟法都進行了“美式改造”——確立了程序法定原則、令狀主義、禁止拷問和酷刑、保障公平的法院進行迅速的公開審判的權利、保障被告人的辯護權、禁止強制自我歸罪和以口供作為定罪的唯一根據(jù)、禁止重復追訴、實行冤獄補償、法官獨立等等一系列有著鮮明英美法系特點的刑事訴訟原則。
并從訴訟程序上確立了沉默權,雖然法律沒有明文規(guī)定訴訟當事人及其辯護、代理人的偵查權,但是在多年來的訴訟實踐中,對于這個偵查權都給予了認可和保護。
所以,日本現(xiàn)在的刑事訴訟模式,其實是一個以“當事人主義為主、職權主義為輔”的半大陸法系半英美法系的怪胎。
所以呢,日本的私人偵探是有市場的,也有法律上的保障的,但是呢,即便是純粹的英美法系國家,私人偵探也不能為了調查取證而不惜違法犯罪。
應該說當事人主義的訴訟模式下,給予辯方的并不是和國家偵查機構一樣的偵查權,而是對于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所取得的證據(jù)給予和國家法定偵查機構所取得的證據(jù)平等地位,在證據(jù)效力上是沒有多大差別的。
但是大陸法系的職權主義訴訟模式就不是這樣的,被告人的辯護律師也可以調查取證,雖然有一些限制,但是這畢竟是刑訴法所明文規(guī)定的。
但是,中國是單軌制的偵查模式,偵查權是法定的,也是專屬的,私家偵探雖然在暗地里確實存在的,但是他們的所謂調查,在法律上是于法無依的。
而且,從之前公安部統(tǒng)一在全國部署的幾次“非法獲取、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犯罪”專案上看,這些所謂的私家偵探和調查公司,沒有相關資質也就不說了,還沒有職業(yè)道德,具體是怎么個惡劣法及其帶來的連鎖反應我也就不細說了。我們偵查部門在開展偵查過程中是有嚴格的程序約束的,但是他們沒有,很隨意,不受限制的那種,今天你請他們調查別人,明天別人也會請他們調查你,你就是一個裸奔的狀態(tài),你想想是不是細思極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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